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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现状(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现状调查)

2023-10-27 11568 0 评论 行业动态


  

本文目录

  

  1. 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发展现状
  2. 金融贷款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3.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与前景

互联网消费贷指的是金融机构、类金融组织及互联网企业等借助互联网技术向消费者提供的以个人消费(一般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为目的,无担保、无抵押的短期、小额信用类消费贷款服务,其申请、审核、放款和还款等全流程都在互联网上完成。与传统消费金融相比,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资金成本更低,同时审批效率更高,在大数据和金融科技的帮助下能够进一步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我国互联网消费信贷规模从2014年的187亿元上升至2018年的9.1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70%,2019年我国互联网消费信贷规模约在16.3万亿元左右。

  

2014年年初,京东金融推出的“京东白条”,正式拉开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序幕。随后蚂蚁集团推出“蚂蚁花呗”,2015年各方开始大力布局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进入发展快车道。2016年3月,在人民银行、银监会提出“加快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的背景下,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但同时,在信用中介和信息中介定位不明确的问题下,市场上许多互联网平台的风险开始暴露。2017年下半年开始行业进入整顿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整顿行业发展乱象,从P2P专项整治、规范现金贷到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再到更底层的对于大数据违规行为的清理、非法放贷和民间借贷利率的规范等,我国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逐步进入规范健康发展阶段。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可以归为场景消费贷和现金贷两大类。前者依托于消费场景和消费用途来进行贷款发放,后者虽然名义用途也是消费,但实际难以追踪,不知道资金的最终去向。大多数平台同时具备两种形式的消费信贷产品,但两种产品同质化都比较严重,尤其是场景消费贷,集中在购物、住房、装修和旅游等领域,竞争过度。

  

2017年12月央行联合银监会共同下发

  

《关于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指出,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消费金融机构而言,场景越来越重要,要提高自身的市场份额,就需要提高自身的风控水平以在场景布局更加精细化,例如开拓农村金融消费场景、蓝领消费场景等。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消费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2021年我国银行贷款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多家银行房贷业务“超标”,热点城市房贷利率将上行

  

根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新规,中资大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股份行及部分城商行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27.5%、20%。

  

2020年年报陆续发布后,被市场紧盯的大行、股份行呈现“几家欢喜几家愁”的态势。截至2021年4月11日,A股共有21家上市银行披露年报,其中国有大行6家,股份制银行8家,城商行3家,农商行4家。整体来看,21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超29.5万亿元,有8家银行“踩线”,占比近四成。

  

第一档银行中的建行、邮储银行均有一项指标踩线。其中,建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为34.82%、邮储银行为33.61%,超过监管上限(32.5%)2个百分点左右。除此之外,建设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39.24%也非常接近监管上限(40%)。

  

第二档银行中,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两项涉房贷款占比均超标明显。兴业银行分别为34.56%和26.55%,招商银行房地产贷款与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分别为32.16%和25.35%,。中信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也超过20%。浙商银行与平安银行则相对“安全”,两项涉房贷款水平均远低于监管上限。

  

第三档银行中,青岛银行两项指标均超线,郑州银行、渝农银行一项指标踩线。其中,青岛银行、郑州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分别为29.77%、27.95%,均超过监管红线(22.5%)逾4个百分点。此外,青岛银行、渝农银行的个人按揭贷款占比为19.53%、17.98%,同样超过监管红线(17.5%)。

  

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方面,建设银行(34.82%)、邮储银行(33.61%)超过32.5%的红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个人按揭贷款占比均超过30%,接近监管上限。而交通银行受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影响最小,其房地产贷款占比为27.36%,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为22.12%。

  

过去一年为了对冲疫情带来的影响,银行的贷款规模快速扩张,央行数据显示,2020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9.63万亿元,同比多增2.82万亿元。增速方面,商业房地产贷款和个人房地产贷款持续下降。

  

具体到各家商行而言,贷款总额大多保持10%以上的增速。

  

房地产行业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结构占比出现分化,2020年以来,房地产贷款占比从29%下降至第四季度的28.7%,下降0.3个百分点;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从19.5%上升至20%,上涨0.5个百分点。二者分化主要是近年来,国内强化银行房地产信贷监管,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小微民营等实体经济薄弱环节,同时,2020年出台房企“三条红线”,引导房企加强负债管理;而个人按揭住房贷款上涨,主要与去年一、二线等热点城市价格上升较快,楼市销售活跃有关。

  

不同城市信贷资源存在悬殊,房贷利率也有天壤之别。目前我国房贷利率基准利率为4.65%,然而由于加点的存在,几乎所有城市都高于这一比例。2020年,房贷利率最高的是成都,首套房贷利率高达6.13%,相比基准高出148个基点;最低的为上海,首套房贷利率仅为4.65%,与基准持平。

  

下一步“触线”银行将在存量和增量两方面进行压降:一方面积极回收房贷存量贷款,另一方面谨慎投放新增贷款,特别是对于占比超标的城市,通过缩减贷款额度、差别化提高房贷利率、加强购房人资质审核、调整放款期限等方式管控新增房贷规模。

  

而据贝壳研究院监测,截至4月7日,全国60个代表城市中,建设银行平均首套、二套房贷分别为5.48%、5.77%,均较3月初提高4个基点。招商银行、中信银行首套利率均提高1个基点,兴业银行首套、二套房贷利率分别提高1个、2个基点。

  

一般中小银行划分在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中的第三档,面临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22.5%和17.5%,上限水平相对较低,调降压力也较大。

  

预计未来触线银行的房贷利率特别是针对热点城市的房贷利率将继续上调,购房成本持续增加,利于热点城市市场降温。

  

更多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与行业授信策略分析报告》。

  

1、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从广义上讲,凡是具备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统称为互联网金融。而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则应该定义在跟货币的信用化流通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方式方法。

  

2、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未来20年将成主流。

  

3、理论上,任何涉及到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现在具备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六大互联网金融模式。

  

4、互联网金融已经出现了三个重要的发展趋势。

  

5、二、P2P小额信贷替代传统存贷款业务

  

6、趋势一: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初步建立

  

7、以2015年7月18日十部委发布《指导意见》为标志,互联网金融步入规范发展阶段。《指导意见》出台后,有的具体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未出台的,一行三会也正在密集起草、征求意见。“十三五”期间,在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下,随着现行法律法规的动态调整,一系列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细则将陆续出台,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将初步建立。

  

8、趋势二:国家支付体系进一步完善

  

9、“十三五”期间,我国支付法规制度将进一步完善,支付服务主体不断丰富,银行卡、移动支付等支付工具进一步发展,支付体系业务处理规模持续扩大,运营官僚效率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支付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有助于互联网金融稳健高效运行。

  

10、趋势三:互联网金融综合经营趋势更加明显

  

11、互联网金融已经呈现一定的综合经营特征。比如说跨行业投资日益增多,部分金融机构依托资金和客户优势开展多元化互联网金融业务,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从开始实行“子公司分业、集团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模式,众多互联网金融的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营,互联网金融交叉性产品不断涌现。“十三五”期间,随着金融业进一步的对内对外开放,互联网金融综合经营趋势将更加明显。

  

12、趋势四:互联网金融风险特征依然显著

  

13、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一些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实现平台规模经济效应,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因此出现与传统金融机构不同的效应,品牌建立过程中会采取诸如免费服务、赔本赚吆喝的恶性竞争,潜在风险很大。

  

14、趋势五:互联网金融使金融普惠、共享程度提高

  

15、今天,中国具有理财需求的人群有3亿~4亿人,而为这些人提供服务的理财师还远远不够。这个需求的缺口靠什么弥补?靠互联网理财。互联网金融的无间断服务,无时空限制,低成本,使居民获得金融服务的可得感增加,不再局限于高端人群,普通人群也可以享受。

  

16、趋势六:互联网征信应用更加广泛

  

17、完善的征信体系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互联网征信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安全为手段,依托交易化数据分析潜在借款人信用情况,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十三五”期间互联网征信更广泛用于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消费等各种业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已经在开发P2P对接系统。数据对接后,平台数据透明,征信体系将逐步建立,这会扫清以前传统金融机构不容易触及的很多角落,使诚信环境大大改善,这是可以期待的。

  

18、趋势七: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进一步融合

  

19、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并非颠覆与被颠覆的关系,在风险防范和大数据方面运用各有各的优势,两者的合作空间是巨大的。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要充分融合、相互互补,共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这是我们反复呼吁的一点。希望传统金融机构抓紧布局互联网,因为传统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也是大数据、互联网的密集使用方,未来,在互联网浪潮之中,应该与互联网金融有更多的融合。反过来,银行有天然的大数据,它们过去在这方面的应用也做得非常好,因此,互联网金融也应与银行有更多互动。

  

20、趋势八:互联网金融国际化进程加速

  

21、现在,很多互联网巨头都在开始进行全球谋篇布局,互联网金融同样具有这样的趋势。中国是制造业大国,未来的目标是朝着金融强国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不光需要我们的银行业走出去,证券业走出来,还需要我们业已超前的互联网金融也加速国际化进程,在合适的时候及早走向全球。

  

22、趋势九:互联网金融地理空间重新积聚

  

23、当前互联网金融呈现出一定的区域集中性特点,比如北京、上海、浙江、深圳等区域成为先发地区。随着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发展,地理空间重新集聚,互联网有望向东部、中部辐射,新的区域性互联网金融中心将陆续出现。东北老工业基地、西北地区在我国GDP的占比较多,但在互联网金融上的创业浪潮不够。这些地区应抓紧时间跟上,否则,将来互联网金融在地理空间的重新积聚会加剧地方在金融资源上的不平衡。

  

24、趋势十: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作用加强

  

25、大数据、云计算大家已经耳熟能详,而区块链的研究在国内尚未形成热潮。P2P、众筹,包括互联网财富管理,都是共享金融的一种商业模式。在共享金融下,互联网会被物联网取代,互联网TCP协议会被区块链协议取代,但共享金融本质不会变。区块链产生后,是有中心的。互联网金融的去中介化是对的,但去中介不是去中心。所以,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得很好,在世界也是一流的,但不要到最后生于互联网,死于区块链。